许建中,今年56岁,人称老许,在山西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上班,老许平时不抽烟不喝酒,为人谨慎认真,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可是最近老许的日子却过的不怎么舒服。
许建中:我黑夜也睡不着,吃饭也吃不下,弄得我身体非常紧张,得了一个糖尿病就因为这紧张。
再过几年老许就要退休了,孩子们也有自己的工作生活,那么会有什么事情让他如此烦心不已呢?
许建中:我的工作成了专职的催款,我得往回要呀,我的车费、我的饭钱,这么多年,我也自己贴了好多钱,我要这个钱要不回来。
要钱要不回来,是谁欠了老许的钱?老许又为什么会借钱给别人,这还得从2003年说起。
许建中:2003年,我当时在清徐设立的分公司工作,当时杜三扣经房东介绍,到我们那儿赊销化肥,他以房产作为抵押,赊了我们那儿19414元的化肥,他说保证在6月2号以前把货款还清。
杜三扣就是欠老许钱的人,他是清徐县徐沟镇的村民,我们的记者多次与他联系,都没有找到他,老许告诉我们在2003年的时候,杜三扣经营一个农场种树苗,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向老许赊了近两万块钱的化肥款,他答应老许两个月以后把赊的化肥款还清。为了让老许相信他,他还拿出了一份别人转给他在小武村5间门面房的协议书,这就是那5间门面房,位于清徐县小武村的公路旁,杜三扣当时答应老许如果到时不还帐,就把这5间门面房卖了还老许债。于是,老许放心的把两万元的货款赊给了杜三扣,可是眼看着两个月过去了,还货款的事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许建中:当时正赶上闹非典,他说非典时期技术员已经走了,技术员一走以后,树苗出不了土,省林业厅不给我货款,我钱给不了你,这么一直拖着,你到下个月我给你行吧,保证,我就说人吧,总有个信誉度,男子汉又不是小孩过家家,咱就相信他吧。
老许觉得非典时期确实是特殊情况,下个月给就下个月给吧,可是到了下个月还是没有一点还钱的动静。
许建中:这就是7月份推倒8月份,8月份推倒9月份,一直这么一个月一个月往下推,就是不给钱。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老许一直找杜三扣要钱,却见不着一分钱。无奈之下,老许把杜三扣告上了法庭。
许建中:到法院之后,法院调解这个事,说把这个钱要回来就行了,我说我也是要钱了,也不是非要打这个官司,给了我钱,把公家的钱拿回来就行。
2004年11月,在清徐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老许和杜三扣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杜三扣在2005年6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欠款19414元,否则将杜三扣在小武村菜市场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座朝东的门面房拍卖后所得款偿还原告欠款19414元。有了这份调解书,老许高兴劲儿就甭提了。
许建中:当时我心情挺高兴,我说既然这个事情法院经手了,这个事情我也就放心了,还有他的房产做抵押,跑不了。
半年多过去了,杜三扣答应给钱的日子又到了,老许兴冲冲的去要钱,然而杜三扣却找不见了。
许建中:满心欢喜等到6月1号了,一分钱没见,找不着他。
老许着急的到处打听杜三扣的消息,却打听到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
许建中:宁家营一个村民私下里告我说,说他已经把房子卖了。
村民告诉老许,杜三扣在小武村的5间门面房已经转卖了别人,这让老许听了是又气又急,他四处打听,终于打听到了那个买门面房的人。
他叫李瑞林,是清徐县小武村村民,就是他买了杜三扣的那几间门面房。
李瑞林:去年4月份买的,我说得有房产证,他说这个没事,那个契约上写的清清楚楚,有什么事情由他负责,没有房产证他说办房产证,办不下来有房子了,怕啥了。
李瑞林还告诉老许,他以11万多的价格买下了杜三扣的四间门面房,因为当时杜三扣没有给他这四间房屋的相关手续,所有他先付4万元给杜三扣,等拿到房屋手续后再付剩下的钱。老许听了更生气了,既然房子卖了,杜三扣也得到了4万元钱,为什么不拿出两万元来还清货款呢?无奈之下,老许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广告之后)
在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月后,老许又来到了清徐法院,看看执行情况如何,可是,另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许建中: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就说了,说这个房产跟你说实话,在2000年就被扣押了,封存了。
法院:因为另一个案子小武菜市场整个一个办公楼都查封了,杜三扣当时买的时候我们已经查封了,那个房子没有任何效力。另一个案子在,就
不能执行。
听到这样的答复,老许非常气愤,既然房屋早就被查封了,那么当时清徐法院为什么会做出“如果杜三扣不还欠款要拍卖房屋所得款来偿还欠款”的民事调解协议呢?
法院:那是他们的事,徐沟法院调解的,我只管我的案子,别说调解书,杜三扣买卖都不行。
这让老许一下子傻了眼,这白纸黑字的民事调解书到底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协议肯定有法律效力,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是本人同意与法院无关,他们之间的事情,至于这房子能不能执行是两回事。
许建中:没有办法,我心里非常着急,你说拿的公家的两万元的货在外面放的,一直要不回来,单位要得急,我也急。
这时老许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不知道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办?
律师:法院对它查封以后呢,原来的手续就没有了转让权,后面这些程序都是无效的。作为本案当事人,他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再审理案件,原来房屋抵押的行为已经违法了,杜三扣没有处分权,不能拿5间房屋拍卖来偿还自己的欠款。
事情绕来绕去,已经把老许搞晕了,他就想要回那近两万块钱的货款,没想到现在却搞的这么复杂。无奈之下,老许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许建中:我找了几次以后,法院表达无能为力,没办法,我们要求法院重审这个案子,所以重审案子时要求暂停,结果执行庭长说写个终结执行的协议。
可是,让老许万万没有想到的就是这一步让他陷入了更大的困境。
许建中:后面多次找法院,法院说终止了这个案子就结束了,不能再执行了。只有重新立案,可是我要求他法院重新立案的时候,法院就驳回来了,不给立案的理由是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
法院:你用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解决,你自己要求不用法院解决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放弃,可法院有规定,一事不再理。
许建中:我听到他这个话,当时我的感受就犹如一盆凉水,浇得从头凉到脚。老许本是想尽快解决事情,为什么现在会使自己如此被动呢?
律师:本案中许建中认为调解是有错误的,你可以要求直接再审,不需要终结了再审,无论再审是什么情况,你完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执行,你终结后再审的话,并不理想的结果会有一些麻烦。
律师告诉我们,这个时候,就出现了民事诉讼权利的问题,大多数人不懂什么是民事诉讼权利,实际每个人在案子中涉及到两个权利,一种是实体权利,就是真实的债务、债款权利,在本案中杜三扣欠老许的两万块钱这是实体权,这个权利无法改变。如果杜三扣没有在期限之内还钱,老许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另一种权利叫诉讼权,诉讼权包括在起诉权、上述权、执行权等等,当事人行使这些权利后,得对这些权利负责,你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比说老许让法院终结案件,就意味着这个案件已经结束了,法院就不再审理这个案件了。其实在本案中,老许就是没有弄明白这中止案件和终结案件是什么意思,让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解释。
律师:终结和中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止是说出现了一定的情况,影响了程序的推进,那么咱们的案件就中止,所谓终结呢,就是案件到此结束了,所有的权利义务到你终结的时候固定了。向本案中的情况,许建中是为了重新审理而终结的,他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
在2006年1月16日,老许又向清徐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06年5月清徐法院驳回了老许的再审申请,法院驳回法院认为:“本院的调解书时间先于杜三扣卖给李瑞林房屋时间,据此,本院(2004)清民初字第744号民事调解书的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你对该案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调解应予维持。”
律师:所以说当时处分这个诉讼权利是一定要慎重,如果你不知道这个事情的后果,你应该咨询律师,你再行使这个权利时就不至于出现本案的情况,也就是说行使这个权利基于重新审理这个案件,一般人民法院会驳回,好在驳回书上写着维持原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因此我觉得许建中可以用这个驳回书来申请原来的法律效力。
19414元的欠款,3年的追债路程,让老许感触颇多。
许建中:人不能太相信,相信别人容易上当,这是我的教训,把自己这关管好,不要借给别人钱。
我想我们都有很多的感触,一是感叹欠钱追帐有多难,我们每一个都应该有诚信,这样我们才能在社会中相处的融洽和谐;二是我们大家都应该得到些启示,就是民事诉讼权利,我们应该慎重认真的行使我们的权利,不懂的时候多向律师请教,以免我们使自己陷入被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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